2007年4月28日星期六

[童言无忌]有偿采访

2006-09-29 10:51:49 来源:南方都市报

  
  李维明
  
  楼下开店的小王,有个很有意思的女儿慧慧,今年五六岁。我写了几篇关于她的短文在报纸上发表了,邻居们见到慧慧拿她开心,称她是小名人。

  那天,慧慧找到我,说:“叔叔,你把我写到报纸上了?”我笑,说:“是呀,你成小名人了:)”慧慧说:“妈妈说你写我挣了好多稿费。”

  好多稿费?这是从何说起。一块小小的豆腐块能值几个钱。但总不能和孩子说这个吧?还是改天请她去肯德基一次吧……没容我表示这个意思,快嘴的慧慧说:“李叔叔,妈妈说了,下次你不付钱,我就不接受你的采访了。”

  我愣了一下,开小店的妈妈向女儿灌输起经营理念?未免太早了吧,这可不好。但我又不便作评。一时还真不知该如何应对这个娃娃了。

  慧慧瞪着一双大眼睛很认真地说:“你最好就偷偷地写吧,钱悄悄给我,千万不要让我妈妈知道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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